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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15

    实习!实习!

    在学校值班 终于才有时间更新日志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太惊心动魄了
     
    一刻都没有停歇过,第一天,上非线;第二天,用对编出带子;第四天,被赶着去录音;第六天,已经独自编片子了;第七天,拍字幕……
     
    无论做什么都没人管,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坐在对编机前的无助,还好早就适应了,现在的我早就习惯了早上五点起来采访,习惯了踩着高跟鞋在到处都是脏水的海鲜市场采访,习惯了扛着20多斤的三角架逛北宁公园……记者,真的是一个需要很有活力才能胜任的职业;而新闻,也是需要很有激情才能挖掘出来东西。
     
    每天忙忙碌碌,很久没有看书 听歌 看电影 上网了
     
    同学聚会又没去,自从毕业了都没参加过,我真的不是故意不去的,都不知道自己每天在忙些什么
     
    今天先到这里吧,上来嘀咕几句,证明自己美失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一定要把同事三分亲看完!
     
     
     
     
     
     
    May 16

    stranger

    中午去了黑暗餐厅。

    一进餐厅,漆黑一片,牛肉粘到了鼻子,头发掉进了汤碗,再加上一个色迷迷的贴身服务员。

    这是多么忍辱负重的一顿饭啊!

    直到那个猥琐变态男离开了一下,紧接着,一个同样戴着夜视镜的身影走回到桌子旁边。

    孟玮惊叫:“换了一个人!”

    “嗯~~”长长的鼻音“对,换了,”慵懒的声音。

    好美丽,好熟悉,我愣了一下。

    感觉他轻轻的坐在了我的对面,静静的看着我吃东西,还可以听得见他微笑着的呼吸声,熟悉的,让我想起了曾经的一个人,也是这样坐在我对面看我吃饭。

    我抬起头,试着用眼睛寻找他的方向,但却什么也看不到。

    “看着我的眼睛,”我说。

    stranger

    我们,认识吗……
    May 04

    哦,天啊!萝卜~王子

     
    我,无药可救的中毒了
     
    5天前的现在,我还很不厚道的想过:如果有人肯的话,我很乐意用3张vitas的票换2张纵贯线的票
     
    就是这样一场一开始在我看来可有可无的演唱会,看过之后,却是最物超所值,最无法言喻,最不可思议的。好吧,就算是Eason的演唱会也不曾给过我这种感觉!
     
    我承认,第一次听vitas的歌时,我的确被惊艳到了,但那仅仅只有两三分钟的光景,仅限于那一首歌而已,远不及现场来的震撼
     
    以前,即使是歌剧2,我也只是听过就算,没把它当回事。闲着逛天涯时,看见有人说vitas翻唱的青藏高原雷倒众生,我还跟他们同流合污的说过,他(的声线)本来就很女孩子气嘛~
     
    直到30号那天,揣着票坐在大馆里的我,心里还在盘算着: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唱歌剧呀,唱完我就闪……估计当时体育场里的近万人,起码有一半也得有这种想法吧
     
    可谁又曾想到,等我们亲爱的萝卜王子一张嘴,我,就不是之前的那个我啦,想让我提前闪~哼!拍晕了背我出去吧!
     
    等他唱到the star时,我已经疯狂到冲妈妈大喊:妈,星星!星星!
     
    难道这,就是巨星的魅力吗?
     
    那天的演唱会结束后的我们是多么的狂热我已经记不清了,回家后的我是怎么兴奋着入睡的我也记不得了,我只知道,那天之后,我已离不开他的歌声了,一刻都不行
    陪妈妈看电视时,要把电脑放在旁边听歌;择草莓的时候要听;帮妈妈缠毛线时要听;去厕所时要听;坐在车上要听……
     
    哦,天啊,一会儿不听我就难受,连睡觉都得放着歌,不然睡不着
     
    我真怀疑那天他给我们下咒了
     
    唉~20岁了,可我注定还是一个小女孩儿,还会为了一个表演者而魂牵梦绕
     
    表演者,vitas就是一个天生的表演者。为何我现在闭上眼睛,满脑子竟还是他在舞台上随音乐翩翩起舞,陶醉其中的样子?又有哪个人可以在不经意间给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不过还好,能这样让我寝食难安的人仅此一个
     
    >_<|||有种背叛了Eason的感觉……
     
    以前的理想是:为了追寻Eason的每场演唱会,好好学习,将来当个白领~
    现在的理想是:为了追寻vitas的每场演唱会,好好减肥,将来嫁个大款……
     
     
     
     
     
    March 29

    19岁的最后一天

    从小就一直想象着这一天的心情
    本以为应该有点伤感,可是现在我却好开心
    因为今天突然想到以前听说过,如果一个人在20岁前还没见过鬼的话,那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鬼了
    哦吼吼吼~~好开心,最后一天了!
    April 12

    又见花开

    刚刚写日期时,还误写成07年,不经意间,08年已经过去了四分之一

    现在,居然又到了花开的季节

    今天,坐在爸爸的车里,听着EASON的歌,看着窗外,海棠花又开了!

    曾几何时,在上学的路上,也是这个季节,路边茂盛的海棠树,风吹过,花瓣落了一地……记忆中的家乡也有过绿色的时候,后来,马路越来越宽……城市的发展带给了我们什么?我只知道,小时候的美好找不回来了……

    不喜欢海棠树被砍,不喜欢改变,有时候在想,自己是不是有点太长情,车里那张CD我也听足了七年!

    但是今天,居然又被我发现那久违的海棠树

    这么好的天气,是该上街走走了

    喜欢春天,喜欢一家三口一起出去,干什么都无所谓,哪怕是静静的坐在车上,听着EASON的歌看着窗外……

    如果现在闭上眼睛开始睡觉,几个钟头后,妈妈会来叫我起床,然后和爸爸抢厕所,然后……我们的家庭日……

    晚安啦,我的宝贝

    March 30

    3月30日,19

    明年今天本小姐就能结婚啦!
    January 06

    伤感了……

    元旦过完了,快春节了……

    不想让春节来……


    好多事好麻烦……

    同学们都回家了……

    宿舍要关了……

    东东都要搬回家了……

    要收拾屋子了……

    小白要走了……

    这些天连短信都不敢发给她……

    一看她名字就难受……

    宝贝儿,我舍不得你……

    为什么长大这么烦呀……

    爸爸妈妈要是老了怎么办呀……

    朋友们最近都好烦的样子……

    要考试了……

    以前的朋友都各奔东西了……

    现在的同学也要回家过年了……

    ……

    今天1月6日……

    ……
    December 31

    ……新年喽~

    08年了,嘿嘿

    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时刻,我还去怀旧了一把~

    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走进家门就被告知有一场演唱会等着我和姐姐去看

    据说位置不错,反正不看白不看,那我就去吧

    唉,这场演唱会啊~~用姐姐的话说就一句话形容——“old fashion”!

    一晚上唱了几个钟头,我最多听过5首歌,巨强


    这还不算,姐姐还一个劲地在旁边刺激我……关于一个极品男人…………

    唉,命啊,浪漫的男人怎么都被你遇上了?


    ……绅士
    ……温柔
    ……感情细腻
    ……出去玩会为大家煮薄荷蜂蜜红茶喝
    ……为你开车门,出去吃饭给你拉椅子,为你整理围巾
    ……得知是你生日时的那个Birthday Kiss
    ……妙芙算生日蛋糕吗?最浪漫的就是这句了(突然想到"女人不易作"里的林峰,拿着易拉罐拉环求婚,不得不承认,那个环境下,拉环胜过四克拉钻戒)姐姐还不快给我配张图
    ……下雪天一起去泡温泉
    …………………………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听你说到他时,我突然想到了Big,是那样吸引人的男人吧~

    姐姐你知道你的任务是什么吗?
    1.见到光就上
    2.问问他有没有弟弟(侄子也忍了)然后介绍给我,哈哈


    都怪你那个浪漫的生日,听得我心里都痒痒了
    坚定了我想找个人陪我过生日的想法……

    新年愿望有了……

    先不写了,快08了呢
    December 22

    没的可写...

    今天,爸爸所在的频道要改版了

    为了今天,爸爸忙了整整半年

    在这里,我祝愿爸爸工作顺利

    祝愿经济生活频道收视率节节高升哈~

    我保证今天一整天我都会很虔诚的一直收看天津一套的……


    妈妈因为天气原因已经困在广州两天了

    嘿嘿,别着急啊,迟早会让您回来的~



    很快一家人又可以团聚喽
    November 03

     
    我知道是我不对,我知道他已经很好了,我知道我要找的是一个完美的人,我也知道那种人根本找不到,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去找
     
     
    舅妈总是说,有感情问题一定要告诉她,那么,今天,写写吧
     
    一个男生,认识很久了,当然,是在那个他之后
     
    我知道他喜欢我,刚认识时就知道.他的条件不错,长得已经超帅了,但是和他在一起是总是会做一些对比,心里总有一丝不甘,于是,我也没答应当他女朋友.
     
    现在想来,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的确在我心里留下过印记.
     
    后来的日子里,每当再听别的男生说喜欢我,总会想到他,似乎只有他那句才能在我心里钻得最远.
     
    后来,每当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时也第一个想到他,听他安慰我,和他开开玩笑... ...玩笑开过了,心情放松了,接着,我开始害怕了,每次都是,害怕有一个陌生人就这样闯进我的生活,所以,我失踪,任他怎么找都找不到我.
     
    开始时,他还会找我,后来他知道找也是白找,于是,他一次又一次的等着我出现,失踪,出现,再失踪,每一次都是第一时间来安慰我,也决口不问上一次为什么不告而别.
     
    我知道我对他很差,但我以为他是我的,永远都不会变,永远都跑不掉.
      
     
    经常想起他站在远处对我微笑
    经常想起跟他一起走在南京路上的感觉
    经常想起他用一杯柠檬水在桌子上画画给我看的情景
    经常想起他用懒懒的声调喊我小笨蛋
    经常想起他接到我电话时吃惊的语气
    经常想起他打来电话,气喘吁吁的说刚电话没电,跑回宿舍换电池再打给我
    经常想起他... ...
     
    渐渐的,我越来越依赖他,而我知道,我对于他来说,我已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我不感想有一天我完全失去他时是什么样子的.
     
     
    今天,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时,我没敢问他有没有女朋友
    今天,他问我为什么不交男朋友时,我没敢说是为了他
    今天,当他对我说该去找一个男朋友时,我没敢告诉他我心里有多难受
     
     
     
    对不起,也许我真的该去找一个男朋友了.
    那样,我就可以在受委屈时对他发发牢骚,在不开心时逼他哄我,对他撒撒娇,耍耍赖,晚上睡不着时,强迫他讲故事给我听... ...
    那样,我就不会再去吵你了
     
    那么,再见了
     
     

     
     
    有没有人听过"心甘命抵"呢
     
    你最初答應過我什麼
    我最終錯過了什麼
    不見得 曾討好過我   起碼别要憎恨我

     
    你至少怪責我什麼
    才清楚你當我什麼
    紀念留到夠多   才能甘心將錯就錯
    眼淚還有很多   何必要急於背叛我

     
    還沒有 去受洗 尋覓天主的安慰
    而你已想越軌 竟不顧我垂危
    還沒法 愛下位 還未愛到你自毀
    試過牽手 參觀葬禮
    縱使分手 都心甘命抵

     
    你這麼快要撤退幹什麼
    我最多再要半秒怕什麼
    不要緊 乘機鞭撻我 等我去承認坎坷
    我不知你貢獻過我什麼
    而天知道我欠了你什麼
    結局還有很多 為何只得這個後果
    劫難還有很多 何必太心急去害我
     
     
     
     
    August 26

    你是最好的

    这篇本来想写溏心风暴的 ,却又不知道怎么下笔,大工程呃,最近光玩网游了,呵呵
     
    建了一个类别叫饮歌,所谓饮歌,也就是珍藏在心底不舍忘记的歌,这类歌有一个范围,必须是老歌,因为能够让我不舍忘记,就要给它一个足够被忘记的时间。然而今天写的这首却不然,它不够老,去年而已,但是从没有一首歌给我带来的撼动大过它,不是因为音乐恢弘,不是因为歌词刻骨铭心,那种震撼是一种感觉,这首歌真的真的很特别,这就注定它不会被我遗忘
     
    一首合唱歌,陈小春 《你是最好的》 ,出自 林夕+伍乐城这对Perfect Match
     
    现在还记得第一次听这首歌时的情形,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听这张刚买的CD,优美的音乐,然后是陈小春忧郁的唱着自己的空虚,失恋

    不搞怪的小春真是难得呀,而他的每首不搞怪之作又都能堪称为经典

    喜欢陈小春不少年了,喜欢他的随意,多半时间就像个四十岁的大孩子,有时又在你不经意间偶尔深情一把,这种深情放在他这种长得不太精致的男人身上又格外真实。总而言之,他给我的感觉,就套用OOOOO的一句话:陈小春,倍儿男人!

    于是,我静静的享受这个难得的陈小春...三十秒后...斗大的汗珠从我脸上流了下来...莫非这首,正是?!

     

       深情小春+天真小女孩

     

    我那个汗呀,这个组合真的是太别致了,后来看了一个林夕的专访,他谈起这首歌时就说,当初创作时就想写一种世上最单纯的感情,就像这个小女孩一样: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是干什么的,也不管你的年纪有多大,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陪我看完这一出鬼戏,明天我就嫁给你!

     

    女孩不忍看见一个闷闷不乐的人,而这个失恋的人也感激小女孩,于是两个人相约去游玩,冷不防,陈小春又会唱出“ 世界真美好 你覺得我好 我的身價並未值一毫 ”这么伤感的话来

     

    我想这首歌要表达的也许就是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了 。这首歌里已经听不出是谁哄着谁玩了,又或许是,我们一起玩呢?

     

     

    空虛 無甚麼心水 失戀又過去 夜晚卻不能睡

    無人來愛你 還有我 如你陪我看一齣鬼戲 明日一於嫁定你


    真是傻 可是又如何 為著你竟肯娛樂我

    唯有我 能陪    你開心的唱歌

              一於娶你開心的唱歌 


    愚人節 得到你這情人太驕傲
    情人節 就約好你一齊看夕陽多好

    喜歡你 為人好
    喜歡跟你吃雪糕 再暢遊石澳
    食雪糕 

    一起不苦惱

      陪你好 可以去街然後再跑步
    對身體好  齊  齊     去跑步
     

    世界真美好 你覺得我好 我的身價並未值一毫

    可惜我並沒唇膏

     

    窗簾割下就當婚紗通地鋪
    就傻到天荒 和地老


    多謝你 真傳奇 原來相戀不過打機

    何時先肯娶我  真的怕別離 



    愚人節 得到你這情人太驕傲
    情人節 就約好你一齊看夕陽多好
    喜歡你 為人好
    喜歡跟你吃雪糕 再暢遊石澳
    食雪糕 

    一起不苦惱

      陪你好 可以去街然後再跑步

    對身體好 齊  齊      去跑步
     

    世界真美好 你覺得我好 我的身價並未值一毫
     

    可惜我並沒唇膏

     

    窗簾割下就當婚紗通地鋪
    就傻到天荒 和地老 
     

     

    快樂 才值得一起 可惜是你

      來吧遊戲

     

     
     
     
    July 24

    饮歌

    曾遇上几多歌要天天唱六次
    留下了几多首我喜欢到现时
    我们在时代与金曲之中失去
    爱侣及同伴哪年再共聚
     
    TWINS的 饮歌 ,这不是一首让人一听就能记住的歌,最初注意它时,是在一场缅怀经典的演唱会上,在众多金曲过后,TWINS用这首歌唱出了我们的心情
     
    曾遇上几多歌要天天唱六次
    留下了几多首我喜欢到现时

    我很奇怪的发现当我用心的听一首歌的时候,我的心情也会被储存在里面,以后再听那首歌时,还可以重新找到以前的感觉
    就像每一次听 圣诞结 时,都觉得很轻松,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那是我们一家出去旅行时爸爸车里常放的歌,所以一听到它,仿佛又看到向身后飞奔的景色,这首歌带我远离了城市的喧嚣
     死性不改 是以前初中毕业时常听的歌,虽然和歌词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再听到它时还是能回忆起当时毕业的压力和要和朋友分离的心情
    像这样保存着我的回忆的歌还有很多很多
     
    一开心唱饮歌
    不开心唱饮歌
    当中记录我这么长大个
    每次也贪到这首那首还要唱
    很多,是你么?
    一失恋唱饮歌,入肉的都算多
    今天却后悔最初点表达错
    终于都了解犯过错以后才清楚
    什么感情易唱出我
     
    再次听到 饮歌 在耳边响起,我不禁想问正坐在电脑前看这篇文章的你,
    有没有一首歌也储存着你的回忆,有没有一首歌能让你想起一个特定的人?
    你还记不记得2年前最爱听的是什么?如果记得的话,那5年前呢,10年前呢,你都还记得吗?
     
    舍不得有几多得不到有几多
    这感觉大概你都遭遇过
    你也要紧记到这手那手谁与你
    的手,拍着拖
    请一起唱饮歌但若懂得更多
    不想再后悔最初怎么犯错
    经典的记忆热唱过以后才清楚
    大家怎样伴我走过

     
     
     

     
    April 03

    庆祝

     
    热烈庆祝本小姐还有两年就可以结婚啦!
    January 25

    爱在云端初相见

    你信不信一天之内可以爱上一个陌生人?TVB绝对可以让你做到
     
    我也算是一个超级TVB迷了,几乎不看偶像剧,到现在为止,看完的也只有流星花园吧。不看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我觉得从小看惯了香港电视剧,再看偶像剧,完全是以一种衣着光鲜的中年成功人士怜惜的看着身边刚刚懂事,到处惹是生非的孩子一样,既觉得好笑,又有些无奈
     
    回正题,关注TVB这么多年,对八十年代的五虎将自然也是久仰大名了,其中的汤镇业,黄日华,刘德华,梁朝伟,就算不都喜欢也算比较熟悉了,唯独苗侨伟,似乎很陌生
     
    苗侨伟,81年出道,我出生那一年已经息影了,如今女儿也向我一样大了,离开无线这么久,大家最念念不忘的也就属他了,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不久前,看了赌场风云,最初看是因为欧阳振华,可看着看着我就后悔了,这次真的逃不了了,全因那个迷死人不偿命的赌场CEO乔正初,对了,就是他了,苗侨伟!
     
    苗侨伟当然帅,此时此刻,我还得先对欧阳振华说几句:
    胖子,恭喜你,你已经成功哦诠释了TVB电视剧了最不讨好的一个角色
    咱可得见好就收,你长得不帅,能有今天的成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千万别一失足成千古恨,以后接角色可得挑着点了
     
    不知道是因为胖子不搞笑没魅力了,还是因为三哥太帅了了,看完结尾总有一种想砍死编剧的欲望
     
    赌场风云非常好看,但我绝对不会看第二遍,我实在受不了在看到正初的那种贯穿始末的无可奈何,被逼放下了所有名誉声望,财产,是去了兄弟和最爱的女人,而这一切全都是拜胖子所赐,可他居然还敢理直气壮的当他的第一男主角,正初他一开始都是为了青云,你为什么不可以给他一次机会呢?正初是爱那个赌场的,他最后只落得在监狱里与一个疯子为临,却还要骗你们说过得很好,接受你们施舍的友情,不让你们担心,而你这个死胖子呢,从头到尾只干了一件事--害的自己的好兄弟一无所有,最后,连青云也跟你走了,真是老天爷瞎眼了
    正初和青云那么相爱,决不是一个死胖子可以破坏的!
     
     贴几张图吧
    开篇出场镜头,这么多年不但没老,反而更帅了
     
     
    忘记说青云了,她真的像是整个片子的灵魂,就像多年来宣萱一直稳坐无线一姐一样,关咏荷走了,陈慧珊走了我都不怕,因为宣萱还在
     
    李青云,一个烂赌婆,一次偶然遇见了赌场CEO乔正初,一开始,她也只不过向我们一样花痴,单恋,后来两人相爱,在一起,后来不得已分开,误会。。。。。。
     头发耷下来的造型好漂亮
     
     
    这部戏之所以好,主要是因为这些演员,黃宗泽其实也不错(死胖子除外),但跟三哥一比,也只能留在最后说了
    当初看冲上云霄时,最喜欢陈键锋,觉得她白白净净的,符合我审美,后来觉得最红的是吴卓曦,现在,最看好的倒是黃宗泽,从无数部电视剧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她的成长,总是一脸坏笑的坏小子,呵呵
     
     
    多委屈的表情呀
     
    三哥真是太强了,其实张智林版的射雕已经拍的不错了,可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经典还是83版,我认为其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它成就了有史以来最帅的杨铁心和杨康,作为主角,三哥的功劳应该比四哥大
    有人认为CEO这个角色就算三哥不演,还有捞家,但我认为三哥的位置是不可取代的,这一切注定就像杨康这个角色一样,又苗侨伟这一版在前,无论你演的多好也没人说好
     
    前几天已经看过了无线今年的签约男艺人,老实说,眼熟的都没几个,更不要说顺眼的了。
    我足足花了三年时间才接受黃宗泽,现在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毅力去了解那些新人,大多数观众也像我一样吧,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在未来几年,一个属于苗侨伟的时代将要到来了,三哥加油呀
     
    January 01

    新年新气象

     
     
    新年新气象
     
     
    在2006年的最后一天我光荣的病倒了,新年到来的那一刹那,我的体温前所未有的升至39度,这个新年真特别,我一直都是在自己会不会被烧傻的担心中度过
     
     
    钱包一个隔层里一直放着五十块钱,很久都没有花
     
    那是曾经属于他的,后来辗转到了我的手里
     
    一开始只是想留着,后来又想用它买些东西给自己,却不知买些什么好,要买些不会坏的,有意义的,总是可以看得见的。。。
     
    最后终于放弃要为自己买东西的想法,决定为爸爸买一条围巾
     
    没想到在付钱的那一刹那我又动摇了,看着钱包里好几张一百块和那张五十的,想,这又是何必呢,又不是没钱花,道不如以后有机会拿它去投资,赚钱后买个钻戒给自己也不错呀,怪只怪我那天钱带的太多了
     
    也许是老天爷惩罚我优柔寡断吧,回学校后我就发烧了
     
    很久很久 没有生病了
    November 18

    又到初冬

     
    求了爸爸好久,让他在接我回家时走天大的那条路,昨天终于如愿了
     
    一切都没变,还是以前的样子,还是我记忆里的样子
     
     
    “我们玩捉迷藏吧,我躲起来,你找我,就这么说定了,开始。。。
    “不要啊,我不认识呀,你在哪呀,再不出来我就哭了"
    “别哭别哭,我就在这了”
     
    这是六年前的事了吧,你还记得吗?
     
    我想我那时是喜欢你的,我对那时唯一的记忆就剩下你每天都会走过来对我说的那句“晚上一起走吧”
     
     
    之后毕业了,还是没有缘分,住的这么近却一次都没有碰到过,中学我在一中,你去了耀华,两个学校离得倒是挺近,只是我每天要去分校上课。后来终于回了总校,而你,竟然去了南开
     
     
    这么多年应该早就忘了你了,但是,却总能梦见你,忘记似乎就变成了一件很难的事
     
    已经习惯了无聊时想想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没事时再骑车走走那条属于我们的小路,到了新的环境,自然也要打听一下有关你的事。没想到身边的同学惊呼:“我认识他!”于是,就有了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就是这最后一次,到现在也有两年多了吧
     
     
    那天是在麦当劳里,一张六个人的大桌子,我们之间还有四个大灯泡,麦当劳整个二楼都是假装吃饭其实是看热闹的同学们,呵呵
     
    整顿饭都没敢和你说什么,只是偶尔偷瞟你几眼,说实话,真的不帅,以至于后来朋友们说起这件事时都夸奖我品味独特。虽然不帅,但是我却比见到帅哥还要开心好多
     
    后来,我说我要回学校了,当我起身要离开时,你走过来说“这么久没见的老朋友了,我们再聊聊吧。”后来聊了很久,我们单独两个人,说的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还记得那天麦当劳里放的不是王立宏,不是陈慧琳,而是月亮代表我的心,好奇怪
     
     
    如果我说我爱你爱的发疯,那一定是我骗人的,但是你真的是第一个对我来说很特别的男生,也许有一天我连你长得什么样子都忘掉了,但是这种感觉,我不会忘
     
     
    也许以后都没有机会再见了,我每年的现在都会回去,你呢?
     
    November 05

    Dream Fly

    模特大赛终于落幕了,没想到却也算意料之中的是,孟飞成为了全国总冠军
    找了几张照片,一起庆祝一下
    October 28

    项脊轩志

    这篇文章读起来琅琅上口,感情真挚,每次读完都又一种特感动的感觉,高中课本里的一篇课文,笔知道你们还有没有印象
     
    项脊轩志
    归有光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簌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 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 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 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 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 余泣,妪也泣。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 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 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 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 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 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 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乙酉年乙酉月壬寅日己酉时记
     
          项脊轩,归有光的一生似乎都与这里有关,那是他从小到大都不曾离开过的地方,所以充满了回忆,读过文章,我可以真切的感到作者对过往的怀念,对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的怀念,对祖母给予厚望的怀念。。。。。。
          文章的后两段是他晚年续写的,记录了他的妻子嫁进来后的琐事,其中并没有华丽的辞藻,却可以使我们看到最为丈夫,他对亡妻深沉的爱,令人情不自禁的为其忧伤,这么多年过去了,总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留下的,唯有项脊轩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
     
     

     
    姐姐呀,我上不了你的日志,怎么回事呀,还想看看你更新的内容呢
    还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应该可以在你生日时送给你一幅“看海图”
     
     
    September 26

    我们的纪念日

     
    一些事情还是放在心里比较美好
     
    最近一直被一个男生追
     
    那个男生还不错,1.85的个头,瘦瘦高高的;长得也可以,高高的鼻子,只不过有点黑;家境也挺好的.记得以前,和朋友走在楼道里看到他时,都会说,这男生条件不错
     
    但是,听到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刹那,感觉都变了,明明挺招人喜欢的地方全都变得没那么可爱了.我知道,变得不是他,而是我
     
    以前看流星花园时,最喜欢的就是道明寺身上的那股霸气,现在看来,这一点在他身上的体现比起道明寺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唉,终于了解杉菜那时为什么那么讨厌道明寺了
     
    虽然如此,但说实话,这次是真的有一点点动心了
     
    不过刚刚终于痛下决心拒绝了他
     
    因为,突然记起,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
     
    别的男生一句暧昧的话就足以让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害怕他们的承诺,害怕有一天一个人突然闯进来打乱我平静的生活......
     
     
    看见那个男生就好像看到了当初的我,而我现在,第无数次揣摩着你的感受
     
    我所想的会是你所想的吗?
     
    心里一直都挺难受的,尤其是在看见了他的眼神之后,更难过了
     
     
    转眼间,已经一年了
     
    最近总是被朋友骂:"你真是个小笨蛋,不是什么事情都有可逆性的!"
     
    哦,原来不是什么事情都有可逆性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问一句,如果一年前的今天,那个浪漫的夏夜,坐在我旁边的人换成是他,那么现在追我的人会不会就是你了?
     
     
    感谢看完这篇日志的人,谢谢你们看完了这么一大片乱七八糟的东东
     
    写了上面这些话只是想把它当作礼物送给自己,在这个只属于我自己的"我们的纪念日"里,这个"我们"并不是说我和你,而是指我和我死去的初恋
     
     
     
     
     
    September 16

    清风了无痕 唯余秋雨

    再没时间写日志了,所以打算贴一些自己喜欢的书上来,我想到的第一本就是经常会向朋友家人推荐的----
     
    借我一生
     
     
    第一章 长辈的山
     
     
          我的父亲余学文先生,于今天中午去世。
        
          在上海同济医院的二号抢救病房,我用手托着 他的下巴。他已经停止呼吸,神色平静却张大了嘴。
     
          好像最后还有什么话要说,却突然被整个儿取消了 说话的权利。
     
          医生说,托着,时间长一点,就会慢慢闭合。
     
          那么,什么也不用说了,爸爸。闭合吧。
     
          闭合并不容易,一松手又张开了。爸爸是有脾气 的,但在我面前从不固执,只不过现在他已经看不见 了,不知道托他下巴的是我的手。他无法通过触觉感知我。
     
          触觉。突然想起,我几乎从来没有与爸爸有肌肤上的接触。
     
          小时候我跟着妈妈和祖母在乡下,他在上海工作,偶尔回乡 一次,几乎没有抱过我。不是他不想抱,而是过于疼爱我的祖母和 母亲担心他抱不好。 等我长大,与各种朋友见面时会握手,但与爸爸相见却不会。 我叫他一声,笑笑,他应一声,也笑笑。 后来他行动不便了,走路时我会搀扶他,挽着他的胳膊,却 也不会碰到他的手。他这次走得干脆,没有留下让我们给他洗澡、 洗脸的机会。 那么,只有今天,当他的生命已经停止,我才真正接触到他, 他的毛茬茬的还没有冷却的下巴。
     
          爸爸的嘴渐渐闭合了。到今天我才那么仔细地看清,他牙齿 洁白,没有一颗缺损。八十多岁能这样,让人惊讶,其实原因很简 单,他毕生不抽烟,不喝茶,由于长年的糖尿病又不吃甜食不喝 酒。 那就更应该闭合了,爸爸,闭住你一口的洁白和干净。 
          大家都在默默流泪。 连妈妈也只是捂着嘴在病床边吞声哭泣,肩膀抽搐着。她知 道这是医院,隔壁还有病人在抢救,这儿的哭声会影响那些病人。
     
         
          对于亲人的离去,余家并不陌生。
     
          本来祖父祖母生了十个孩子,祖父是上海一家著名民族企业 的高级职员,薪俸优厚,养得起。但那年月的防病治病水平实在太 低,先病死了三个,后来祖父自己也去世了,留下七个孩子给祖 母。一个没有工作的妇女在完全断绝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要养活七个 孩子是不可想象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劝祖母送掉几个。祖母断然拒 绝,说了一句正巧与一部当代电影的片名一样的话“一个也不能 少。” 祖母懂得,那么多孩子,在培养上只能抓重点,大伯伯死后 她看中了最小的儿子,我的叔叔余志士,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于 是,她安排所有的孩子辍学做童工,大家合力让叔叔继续读书,至 少读到高中毕业。然而,还是丧事不断。她想攥住每一个孩子,却不得不一个 个放手,攥住和放手间的母亲的心,无法度量。直到晚年,她呼叫 我们众孙子的名字时常常失口,叫了一个她的死去了的孩子的小 名,看我们发傻,她立即更改,更改出来的又是另一个死去了的 孩子的小名,一换好几个,一群她没能攥住的骨肉,我们无缘谋面 的长辈。 最后她才叫对我们的名字,叫得很轻,说声“你看我”,便两 眼发直,很久很久。
     
         
          那样一个饥寒交迫、丧事频频的家庭,我妈妈居然嫁过来了, 这不能不佩服我的外公朱承海先生。
     
          朱家可算一个豪门,外公的父亲朱乾利先生由浙东一个放牛 娃而成了上海巨富。我曾经见过一本印制考究的纪念图集,沈钧儒 先生题词评价他是“商界泰斗”。这可能是悼念期内的夸张之言, 却也不至于惹人笑话。据说,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国际染料 市场上发了财。 到外公一代,几房儿子分了家,各自都分到一些企业,但外 公完全不会经商,“泰斗”之气全无,只知书画棋酒。
     
          那天在上海,外公与一位叫余鸿文的老朋友一起喝酒,随口 提起了我爸爸。余鸿文先生叹道,余家如果不是突然变得如此多灾 多难,这个忠厚的后生实在可以成为嫁女的最佳候选。
     
          当时外公随手拿起那杯半温的黄酒,说了一句:“这个后生, 可以成婚。” 订婚在上海。订婚时男方托媒人提出,目前对余家来说,安 家在上海有点昂贵。能否先让新媳妇陪着婆婆到乡下住,由新郎一 人在上海谋生,以后再作道理? 外公说:“那么干脆,婚礼也可以在乡下办。” 媒人问:“到余家已经够苦,再到乡下,小姐受得了吗?” 外公说:“她没吃过苦,但吃得起。” 媒人把这番对话传给我爸爸听,爸爸傻立半晌,心想不管怎 么样我迟早总要把这个家带回上海。
     
          订婚的时间,是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地点在上海,这 天是星期一。
     
          结婚在两年之后,是一九四五年一月九日,地点在余姚乡下, 这天是星期二。
     
          悠悠鼓乐从朱家响起。妈妈华丽的花轿抬出了高大精致的花 岗石墙门。经过平整的青石板铺成的宽阔门场,越过一条“穿堂”, 便到了河边。船码头上有嫁妆在小心搬载,花轿不上船,只沿着河 边一道道缠满藤蔓的竹篱,走上了田边小路。 过了一座小小的老桥,便到了一个叫高地地的小村,那正是 余家的所在。
     
          全程不足半华里,但这半华里,山高水长。
     
          余家处处张灯结彩,然而谁都看出来了,这是出于艰辛的布 置。不像朱家,越不事涂饰,就越显富贵。
     
          一个大家闺秀如此下嫁,惊动了方圆几十里的乡亲,更吓傻 了妈妈的同学,他们打赌、辩论,还派出代表到余家附近偷看。 妈妈发现后大声邀请,他们却逃走了。过了一年多之后再来 看,看到了妈妈怀里的我。
     
          我出生那天正下雨,祖母说,等天晴了到庙里请和尚取一个 名字,现在先乱叫一个小名吧,秋天,下雨,顺口叫。天晴后去庙里,和尚取了个名叫长庚,祖母道谢回来后又担 心了,因为村里已有两个同音名字。 她居然没有想到让躺在床上的孩子他妈发表一点意见。这不 是她霸道,而是由旧时代浙东地区婆媳伦理的迷误所带来的疏 忽。
     
          妈妈腼腆地说“还是前两天您起的小名好,我写信,让他爸 爸定。” 于是,留住了这个名字,留住了那天的湿润。
     
     
          妈妈有一个姐姐,我的姨妈,已在我妈妈出嫁前一年,嫁给 了上海一个富有的王姓企业家的公子,可谓门当户对。
     
          说起来,论当下财富,朱家已远不及王家,但在门庭的高低 上,朱家还可以摆摆架子。因为我外公的父亲朱乾利先生的地位声 望,毫无疑问远超王家的前辈。
     
          朱家的另一个优势是姨妈漂亮,这 在当时上海的场面上,已经相当重要。 按照现代美女的标准,我妈妈大概算不上,因为个子稍稍矮 了一点。我的二舅舅直到前些年还在给我说:“你妈妈年轻时在 河边一路走过去,河的这边那边所有的人都在背后看着她。” 我说“河边?那你是说乡下了。在上海就差一点,上海讲究 高窕。” 妈妈的这个缺陷,姨妈全给补上了。挺拔、美丽,再加上多 年富贵生活的濡养,使她有一种足以指挥街市间一切男女耳目的傲 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躲闪、羞涩,一派爽利直率。这种性格特 征,与我妈妈一对比,正恰相反。
     
          当外公决定,大女儿嫁给富贵的上海王家,小女儿嫁给贫困 的家乡余家,她们的差距就更大了。
     
          但不管怎么说,孩子们都喜欢姨妈来,既热闹又体面。 也有一个回忆让我不太舒服。 姨妈在上海,每年会到乡下看外公,听说她要来,外婆就非 常紧张,不知怎么招待。外婆是姨妈和妈妈的后母,这个身份使她 更紧张,好几天连走路都是跌跌撞撞的了。
     
          姨妈回乡后的第二天,我妈妈必定去探视,不是探视她,而 是探视外婆,外婆又必定在我妈妈的肩头幽幽地哭。妈妈轻声地劝 外婆:“阿姐没有恶意,她是讲究上海派头,忘了这是乡下。”
     
          当时我已懂事,每年仰头看着这一切。
     
          后来,我身边又多了 一个站在一起仰头看的男孩子,那就是我的表哥王益胜,姨妈的 儿子。但他完全听不懂乡下方言,也不知道彼此关系,一脸茫 然。
     
          姨妈红颜薄命,丈夫早早因病去世,她那时才二十多岁,却 下定决心不改嫁,努力把我的表哥王益胜拉扯大。她说,这是学 习我的祖母。
     
     
          余家的灾难也在延续。
     
          早在我出生之后不多久,祖母又经历了一次丧亲之痛。这次 是她没有攥住的第八个孩子,我的姑妈。
     
          姑妈刚满十岁就去做童工,这种经历很容易让人天然地倾向 社会革命。几年之后,她渐渐长大,成了工厂里罢工的领袖。
     
          据爸 爸和叔叔后来回忆,种种迹象表明,她当时很可能已经是共产党地下组织中的一员,而且多半还是重要领导人。但她没有等到共产党 夺取政权的那一天,在极度的劳累中生下女儿后难产而死,而她的 丈夫又到北方参加革命去了,杳无音讯。
     
          在灵堂上,祖母看着自己孩子的第八具遗体,开始怀疑自己 当年的决心。
     
          抚养的决心,并不等于抚养的能力。
     
          她看着哇哇大哭的婴儿, 真想伸出手去抱住,但她又犹豫了:“我抱过的孩子都一个个轮着 走了,我怎敢再去抱孩子的孩子?”
     
          就在此时,婴儿的哭声停了。祖母抬头一看,她的最小的儿 子,我的叔叔余志士一把抱过了孩子。
     
          叔叔刚刚成年,他大声地 说:“我这辈子不结婚了,养这个孩子!” 这话现在的青年可能听不懂,在当时却是一个狠誓。因为叔 叔已经懂得,要养活一个人很难,要让一个还没有出现的新媳妇在 如此艰难的世道中接受并养活一个别人的孩子,更是不可设想,所 以他决定放弃家庭。
     
          孩子又被另一双手夺走了,那是我爸爸。
     
          爸爸盯着叔叔的眼 睛说:“我来养。我们已经有了秋雨,加一双筷子就成。你必须结 婚!”
     
          叔叔知道爸爸在祖母面前命令他结婚的理由。余家那一辈,只 剩下他们两个了。
     
          叔叔感激地看着我的爸爸妈妈。他的感激,倒不是因为要他 结婚,而是因为可以去做他想做的重要事情了。 他受姑妈的影响,思想也倾向于社会革命,此刻他要完成自 己的学业,然后准备悄悄地离开上海,到苏北或安徽参加革命,做 一名他理想中的知识分子革命者。
     
          于是,表妹就到了我家。学会说话后,叫我的爸爸为“舅舅”, 叫我的妈妈为“舅妈”。这是爸爸、妈妈的意思,总希望她找到自 己的亲爸爸。
     
          后来打听到她的亲爸爸已在东北的丹东市定居并结婚,也生了不少孩子,她如果过去,反而彼此不便,就彻底成了我家一分子。
     
          我又有了三个弟弟,家境立即变得十分拮据,但爸爸、妈妈 和祖母都心照不宣,再困难也要把表妹放在特殊重要的位置上。
     
          叔叔果真下决心去了安徽,可惜已经解放,不再有烽火硝烟 中的英雄乐章。
     
          他叹了一口气,先参加了土地改革,再参加治理淮 河,深感那里的贫困,决定不回上海了,选了一家新四军留下的蚌埠东海烟厂,做了一名技术人员。 一直没有结婚,他似乎一直记着当初的誓言,努力把结婚延后。他总想着塞点钱给爸爸,爸爸用手一挡:“你还要结婚!”
     
     
          祖母无名。 只知道她姓毛,嫁给我祖父后就不再有自己的名字,成了“余 毛氏”。
     
          我估计连大大咧咧的祖父也未必记得他妻子曾经有过的名字。
     
          她比毛泽东主席大一岁,应该算是同龄人。
     
          近来有历史学家 考证,毛泽东的祖辈也是从浙东到湖南去的,与蒋介石先生的原配 夫人,也即蒋经国先生的母亲毛福梅女士属于同宗。这事情细想起 来有点好玩,所以人们也就不去细想。
     
          我祖母显然出自浙东毛家, 是否与谁同宗,也不细想了。只知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夺取政权之 后处处需要登记名字,登记人员写下一个“毛”字后用目光询问她,她说:“你随便写一个吧。” 登记人员是个年轻的姑娘,这样的事情在当地妇女间已经遇 到不止一起,也就不假思索地随手写下两个字。
     
          祖母不参加社会活 动,因此也不太用得着这个连她自己也记不住的假名。 那就是说,余家艰难的传代事业,竟然是这位谁也不知其名 的老太太完成的!
     
          我小时候曾和弟弟一起,天天做着为祖母猜名的游戏。
     
          那时 祖母非常需要我们为她敲背,我到长大后才知道,这个腰背曾经 负担过多大的重量,而小小的拳头又究竟能解除多少渗透在筋 骨深处的酸痛?我们总是先在拳数上与她讨价还价,然后便开始 猜名。她的真名肯定问不出来了,那我们就干脆把这一带妇女的常 用名报个遍,一拳报一个,心想她总会有可能在听到某个名字后失 声答应,或表情有异。 但是,排列组合不知多少遍了,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 年又一年,她从来没有答应过。 我想一定已经被我们叫到过了,至少很多次叫着了谐音和近 音,而她却永远如六朝之山,巍然不动。 后来我们想出一个狠招,随口叫一个我们都不喜欢的名字强 安给她,让她恶心,然后不得不说出真名。强安给她的名字叫“素 娥”,半俗半雅的不大是味道,便连着叫。叫了十天半月,她只是 微笑,不答应也不推拒。
         
          那天我们又叫了几声,窗外传来一个响亮的男中音“谁是素 娥?”原来是外公来了。
      
          祖母立即站起身,招呼一声:“外公来了,快坐!”便扬头叫 楼上的妈妈下来。 祖母和外公总有一点客客气气的隔阂,一见面,关于“素娥”, 一个不再问,一个不再答。祖母听到妈妈下楼梯的声音,就转身到 灶间煮茶去了。
     
          两位老人的隔阂,不是出于直接原因,而是出于背景。与一 个富贵之家结亲,按照祖母的性格,既不会激动,也不会害怕。她 惟一担心的是余家在整个典仪中,由于她掌持不当而丢份。因此她 从儿子订婚到结婚的两年多时间里,密切关注朱家动态,来调整余 家的动作。
     
          祖母能读懂朱家的每一个生活细节,因为她也是从一个有头 有脸的家庭走出。但现在要来平等对应却已经非常困难,她只能勉 为其难。
     
          在这整个过程中,外公没有任何不妥的言行,却在毫无知觉 中成了祖母心中的对手。 其实也正是在这种关注中,祖母了解了朱家的伤痛。这是一 个处于迅速败落过程中的门庭,在祖母看来,外公本人有重大责 任。
     
          外公不惯艰苦,不知奋斗,只知在笔墨娱乐中优哉游哉,好好 一副家业已经坐吃山空。这是祖母看不起的。 她自己正在危境中抱扶起全家,而外公却在糊里糊涂中把全 家推入危境。对此,祖母只能暗自跺脚。 她有太多拯救朱家的方案,明天就可实施,但她又明白,自 己没有发言权。
     
          在我看来,这是两个“大人物”的相遇。两人背后各有一个 大家庭,一个是来了结的,一个是来支撑的。一个天天叹息着“昔日韶华不再”,一个天天默诵着“天无绝人之路”。
     
          他们的父亲,都是十九世纪后期的勇敢闯荡者,由浙东农民 而成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上海人。谁知才过一代,这部历史的线头 又回到了家乡。
     
          外公在吱吱发响的竹椅上刚坐下就摸出了烟盒,祖母瞟一眼 就谠“您还在抽美丽牌?那是五卅运动后打造的爱国牌子,我家 老头也参加了……”
     
          “只是龠子,乡下买不到好烟。”其实不是买不到,而是他已 经买不起。
     
          他端起妈妈冈Ⅱ给他筛下的黄酒,移近鼻子一闻,说“这酒我 喝淡了,丰子恺最喜欢。” 他从不客气。
     
          祖母等他走后会对妈妈说笑一句:“都这步田地了,还丰子 恺!”
     
          两位老人关系的进一步融洽,是在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后 的土地改革运动中。
     
          土改,在结束了多年战乱的土地上实行了一次财产再分配, 给万千村落带来了巨大的兴奋。但这件事在操作的时候,不是像 有些国家和地区那样采取温和、理性的方法,而是顺着革命和战 争的浩大声势,判定地主是“敌人”,让贫苦农民来分他们的土地 和财产。据说有些地方做得非常过头,但在我们家乡却比较平 稳。
     
          我外公被划为地主,这使大家感到奇怪。因为他为筹措两个女儿的嫁妆已卖掉最后的十一亩地,现在只剩下十八坛黄酒。如果要名副其实,应该划为“酒主”,但土改中没有这个名头,只得以 “地主”相代。
     
          按说即使十一亩土地还在,也划不成地主,只不过外公家从 宅第、门庭到生活方式都太贵气了,比乡间真正的地主还堂皇百 倍,划上也不冤枉。
     
          土改工作队商量了很久,决定在地主之前再加 两字,叫做“破产地主”,然后再分了几亩很远的海边地给他,让 他参加劳动。
     
          对这一切外公都很满意,不满意的只是“破产”两字,觉得 晦气。
     
          他与工作队商量,能不能再改一个字,改成“无产地主”,理 由是“无”比“破”更彻底,却在字面上好看一点。 他压根儿不知道有光荣的“无产阶级”这一说,工作队里的 年轻人本想笑出声来,后来一想他很有文化,便怀疑他是讽刺,训 斥了他一通。
     
          既然在运动之中被划成了地主,那总该像敌人一样被批斗一 下。
     
          外公的家由农会作了“封闭式隔离”。大门关上,门口贴一份 隔离通告,还派一个农民看守着,不准随意进出。
     
          这下祖母急了,他们吃什么呢?而且她估计,外公想不出任 何办法。她自己则是危机处理专家,越是遇到麻烦勇气越大。
     
          她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给我妈妈下达两项指示:第 一,中午就由我妈妈拿着红提桶去给外公家送饭。“关监狱还准送 牢饭,你把提桶交给看守的农民,他不敢拒绝”;第二,立即写信 给安徽的叔叔,让他开一张证明出来,证明自己也是土改工作队 员,这样我家就成了工作队员的家属,更容易解救外公。
     
          事情比祖母预料的还简单,工作队由妈妈送饭的事想到了政策,居然很快撤消了封闭。只是勒令外公外婆,不能继续养尊处 优,必须在路边河滩参加一些公益劳动,例如拔草。
     
          那天听到,不仅外公,而且连外婆也蹲在我家后门不远处拔 草了,祖母显得有点慌乱。不是由于外公,而是由于外婆。
     
          我说过外婆虽是我妈妈的后母,却与我妈妈极其投合,每次 妈妈去,母女俩都避过外公,在楼上轻声嘀咕半天。但她从不出 门,因此只在爸爸、妈妈的婚礼上与祖母见过一面。今天她以 “地主婆”的身份到我家后门拔草,对祖母而言,无异于国使来 访。
     
          祖母一手提着一把/J、椅子,一手绞着一把热毛巾一颠一颠地 走到外婆跟前,把外婆按在小椅子上,然后抖开热毛巾塞过去。这 时妈妈也跟了上来,祖母吩咐妈妈,陪外婆一起拔草。 外婆想阻止又不知说什么话,只一味慌乱地喊着‘‘阿嫂…… 阿嫂……”
     
     
          爸爸每次回乡探亲,总要到朱家村看看外公、外婆。
     
          爸爸总觉得,外公如果不从上海回到乡下就好了。新政权在 大城市里行事比较谨慎、谦和,外公的两个弟弟作为资本家在上海 受到礼遇,外公虽然已经没有财产也只能算作一个‘‘待业职员”, 哪里会划为“破产地主”? 但是爸爸又知道,这事与自己的婚姻有关。
     
          为嫁女而陷于贫 困的外公,待在上海更加狼狈。当然也可投靠大女儿,我的姨妈, 但姨妈闲话多,爱指点,老人不会舒心。几个儿子自己也都没有安 定,只能指望老实、善良的小女儿照顾了,而小女儿又到了乡下。
     
          爸爸觉得自己作为小女婿没有出息,无法在上海安顿妻子,结果也 牵累了岳父。 外公每次听爸爸这么抱歉地支支吾吾,总是朗声一笑“在上 海能留几年?我家坟山在这里,迟早得回来!”
     
          他所说的“坟山”,是指离他家和我家都不远的吴石岭,山脚 下有他父亲朱乾利先生的墓。
     
          这是我见过的最考究的私家墓地了, 占地大,三面有盘龙白墙环绕。可惜,正因为过于考究,频频被 盗,越到后来越不成样子,反而比不过周围其他的普通坟墓了。
     
          我祖父的坟墓很普通,也在吴石岭上,是外公书的碑。
     
          妈妈 嫁到余家后,看到祖母、爸爸、叔叔很在意坟墓的祭扫,下决心要 亲自用黑漆把主碑和侧碑上的碑文全部涂描一遍。妈妈是用绣花般 的细心来做这件事的,因此速度很慢,整整涂描了五天,每天都工 作到夜幕降临后看不见字迹才歇手。
     
          在荒僻无人的山岙里,在密密层层的坟墓间,一个刚从上海 回去的青年女子孤身一人这么做,把我的祖母深深感动了。
     
          以后祖 母去上坟,路过朱家村,总会远远看一看外公家的檐顶,但她还是 没有去拜访。
     
          吴石岭可不是一座普通的山。 山的北边和西边,紧挨着上林湖。大约自公元二00年至一 二00年(东汉至南宋)的一千年间,上林湖的越窑,是中国青瓷 文化的圣地,汇聚着无限的历史精致。据记载,皇家一次就会向这 里定制青瓷十四万件,赐赠全国高官。每年多少次?一次次加在一 起有多少件?真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里烧制的青瓷还是当时中国与外国进行贸易的主要项目,一艘艘沉甸甸的货船小心翼翼地从不远 处的明州港(宁波)起锚,驶向日本、高丽、菲律宾、波斯、伊拉 克、印度和埃及。唐代诗人陆龟蒙的名句“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 千峰翠色来”,可以证明越窑在当时的崇高地位。 陆龟蒙所说的“千峰”中的第一峰,就是吴石岭。它把翠色 映在上林湖里,再染遍万千青瓷,使得海内外上层贵族的千年杯盏 间,全是我家乡的湖山。 垒窑的石块,从吴石岭上采凿,烧窑的树木,从吴石岭上采 伐。窑变过程中最重要的烘炭,也在吴石岭下一堆堆地烧制。吴石 岭是千年越窑的靠山。 那么,越窑为什么风光了一千年而在南宋末年突然沉寂了 呢?
     
          几年前我从一位杭州老人口中听到过一种动人的传说。
     
          老人说,本来越窑到宋代因受到各地同行的竞争,势头见弱, 但是朝廷遇北方强敌后仓皇南渡,偏安杭州,大建宫苑宅第,对青 瓷的需求急剧高涨。越窑离杭州近,一时又兴旺起来。 当时的窑主也姓余,在杭州宫苑豪门间成了一个你争我夺的 对象,因上林湖而被人称为“余上林”。余上林由于经常安排供货 路线,熟知全国情势,一天在杭州宫苑遇到一个襄阳籍的太监,便 随口说了句“襄阳已被蒙古军包围三年”。太监把这话传给一位同 乡宫女,宫女又在皇帝宋度宗面前说起,使皇帝大吃一惊,因为当 朝权臣贾似道从来没有给他说起过。皇帝一问,贾似道巧言解释了 几句,转身便捉拿了那个宫女和太监,最后牵连出窑主余上林,一 并杀害。 贾似道祸国殃民,终被谢太后罢官远贬,押解他的是一位会 稽县尉,出于义愤在半路把他处决。半年后,元军攻入杭州,南宋 灭亡。正当兵临城下之际,一个初春的黑夜,长长一队货运马车来 到上林湖畔,押车的一位文官原是余上林的密友,找到余上林的年 轻儿子,说车上是宫廷图书馆最珍贵的版本,破城之日一定会被付 之一炬,希望能找一个地方密藏。 余上林的儿子是现在的新窑主,一听宫廷眼冒怒火。那位文 官立即告诉他:“贾似道已被处决,你们余家的仇已经报了。现 在,天下斯文的最后一脉,全押在车上。”说着指了指车队。 窑主想了想说:“这么珍贵的书,放在哪家宅子里都危险, 只能藏到吴石岭我们开采窑石的一个洞窟里,但是山洞潮气重, 要在四周存放大量的石灰和干炭。上岙倒是有一个现成的石灰 坑,但那么多干炭……” 文官说:“元军几天后就会破城,很快就会到这里,等不及 了。刚才我看见湖边有小山似的几囤干炭,那是谁家的?” 窑主说:“我家的。但这是我三十六座大窑的口粮,现在已很 紧巴。窑火—停,瓷器全毁,窑也废了。” 文官一听,连连摆手,说:“那使不得,使不得。”他想千年 越窑,已经差点断送于余上林的屈死,现在只剩一口残喘,如果连 残喘也断了,怎么了得?便又加了一句:“窑比书要紧!” “不,书比窑要紧!”这是从内门传出的声音,窑主的年轻妻 子朱夫人夺门而入,与自己丈夫双目一对。夫妻俩随即出门,站上 一个高高的木台,齐声向着湖边高喊:“各窑熄火!” 、‘ 烧窑的工人万分惊诧,纷纷奔跑到木台前来询问究竟,夫妻 俩斩钉截铁般地低声说:“不要问了,各窑熄火。” 于是,小山般的干炭运进了石窟,然后抬进一箱箱图书。封 涧时一切都做得不露丝毫痕迹。怕自己和别人失口,窑主夫妻带着 那一群封洞工人远走他乡,不知所终。越窑的历史,就此中断。
     
          我不知道杭州老人所说的一切有几分真实性,但回想起来,小 时候确实听外公一直念叨:“老话说,上林湖底困石将,吴石岭里 藏古书。”
     
          这种传说和老话,大大地刺激了远近的盗墓贼。他们在吴石 岭里盗墓,总是在墓底挖了又挖,想挖出一条甬道或一个暗室来, 找到他们幻想中的那种金箔玉页的“古书”。结果,在吴石岭被盗 坟墓的景象,比别处更加凄惨,尤其像我的太外公朱乾利先生那样 的墓。
     
          外公每次听到太外公的墓又被盗挖的消息,总是板着脸唾骂 一句:“一字不识的混球,还想盗什么古书!”
     
          有一年大旱,上林湖干涸了,发现湖底里真是睡着一个将军 的石像,全身,披胄戴甲。他是谁?为什么睡在那里?都不清楚。 但是,由于老话中“上林湖底困石将”被证实,人们对于后半句 “吴石岭里藏古书”也深信不疑了。
     
          那次我妈妈在吴石岭仔细涂描墓碑整整五天,祖母心疼她,叫 她不必那么讲究,她回答的是:“吴石岭肚里有书,每棵树都识 字,我不能让它们见笑。”
     
          "你妈妈姓什么?”几年前那个向我讲了南宋末年越窑熄火传 说的杭州老人问我。
     
          “姓朱。”我说。
     
          “真是姓朱?”他笑了,便说:“余上林一定是你家远祖。他 儿子远走他乡,但按照我对他的理解,多少年后还一定会拖家带口 地回来。何况他妻子朱夫人的娘家,也在这一带。”
     
          “只有他知道古书藏在哪里,但他至死没说,对吗?”我说。
     
          “对。”杭州老人说。
     
     
          巨大的社会变动使家乡的祠堂都失去了原来的功能。不再有 祖宗牌位,不再有节令祭祀,一座座空置在荒草间,尘封于泥路旁。 . 只有吴石岭这座坟山,成了一个包容四方的综合祠堂,依然 有香火,有跪拜,有悲啼,有祈祷。
     
          这个祠堂无墙无盖,气魄之 大,就像回到了原始时代。
     
          山不高,也不低,青黝黝地延绵于南边和西边的天宇间。乡 民们抬头就可看见,见它由浅灰变为深绿,再变为柴赭,再被白雪 覆盖。
     
          在乡民眼里,这是祖宗和自己的共同归宿,这是家家户户的 集体终点。
     
          山,大地的祭坛。 我从小喜欢进山。
     
          进山,可以参加一个个家族仪式,可以把 一束束野花采摘下来供奉在祖宗的坟头,可以在祭拜祖宗之后立 即爬上杨梅树吃杨梅,然后,到上林湖边玩水,捡拾一片片不知什 么朝代遗落的越窑瓷片。对于山里是否藏着什么古书,倒不太在 意。
     
          山间那么美好,因此,孩子们也就从不害怕坟墓。
     
          现在想来, 这是湖光山色在抚平人间的生死界限。默默地抚平在孩子们欢蹦乱 跳的天真里,使这些孩子们长大之后都达观开朗,不会为生命的坎 坷而多愁善感。同时,他们又始终知道有一个不高不低的空间存 在,众多祖宗正透过树丛烟岚关注世间,自己的种种作为都躲不过苍老的视线。
     
          长大后我曾作过无数次试验,打听社会上某些特别怕死又特 别邪恶的人物的出生地点。果然,没有一个出生在这样的山下,没 有一个朝拜过大地的祭坛。
     
          小时候有一次姨妈带着她的儿子益胜哥到乡下来,我与他玩 了一会儿就把他带进了山。没想到他一见坟墓就无比惊吓,拉着我 的手要急着回家。我却为他的惊吓而惊吓,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 脸,试图弄清他惊吓的原因。
     
          匆匆回家后,姨妈知道情况后向我投来责备的眼光,说:“小 孩子,怎么能随便到坟地里去呢!” 姨妈说着看了我妈妈一眼,以为妈妈会批评我,谁知妈妈只 是对益胜哥说:“别怕,多去几次胆子就大了。”
     
          那天正好爸爸也在乡下,笑着对姨妈说:“乡下孩子进大山, 就像上海孩子进‘大世界’。”
     
          我连忙问:“什么是‘大世界’?”
     
          爸爸说:“一个游乐园,角角落落都在玩,以后到上海,带你 去。”
     
          但以后到了上海,立即觉得爸爸的比喻不妥,“大世界”太不 好玩了。
     
     
          爸爸不怕山,但对山也缺少了解。他虽然也年年进山祭祖,却 总有族亲乡人陪着,前呼后拥,不断说话,从来没有机会与山单独 相处。
     
          山是需要慢慢寻访、静静对话的。
     
          直到老年,爸爸对山产生了越来越殷切的思念。每次回乡,必 先上山。
     
          我知道,这是因为他在感受生命暮色的同时,遥望到了山 际的晚霞。 现在,他终于走完了在上海的路。他的生命过程主要都在上 海,但上海对于他,仍是客居。他终于要回到家乡,永远山居,去 陪伴祖先,陪伴那些不知藏在哪里的古书。
     
          已经排定了送他回乡的日子:冬至,即二00三年十二月二 十二日。 距离这个日子还有一段时间,按照古人的说法,我应“守制”。
     
          我在守制期间要做的事,是努力回想他和其他长辈的事。但是我的 记忆十分有限,只能一次次追问妈妈。 妈妈说:“你不问,差一点儿全忘了。”